在葵涌一所中學就讀的兩名13歲男生,被指連累同校一名女生遭拘留於女童院,連帶女生身上攜帶的「貨物」被沒收,損失了30萬。該女生的19歲男友去年7月涉夥同數名同黨在葵涌一商場後樓梯毆打兩名男生,包括拳打腳踢及將兩人用力推向牆,並要脅兩人賠償30萬,否則再毆打他們。
其中一名16歲姓馮同黨及女生男友蘇志誠(19歲)事後被控非法禁錮、勒索、普通襲擊、襲擊傷人等5罪,馮今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襲擊罪,但兩人否認非法禁錮、勒索等罪名受審,控方將於明天傳召兩名事主X及Y出庭。控方開案陳詞指,X和Y兩人去年7月22日放學後遭被告等人攔截及帶往附近商場的後樓梯毆打,其間次被告蘇志誠表示其女友幫他帶貨,但「貨」於女友被扣留時遭沒收,要求X、Y賠償30萬,否則毆打兩人代替,蘇並與首被告馮一同毆打X和Y,Y當晚將事情告訴母親報警。馮另在同月16日,禁錮X要他拍下自摑及向蘇女友道歉過程的短片,否則不讓X離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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