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先讀為快】賠上了幾個「法律良心」 (資深傳媒人 潘小濤)

「雙學三子」刑期覆核案爭議一直無法平息,不僅令一向廣受尊重的大律師公會賠上公信力,甚至香港司法獨立聲譽也受損。 事實上,撐判決的陣營,陣容非常鼎盛,除了傳統建制派,還有一向堅定捍衞法治的大律師公會。
奇怪的是,今次大律師公會走得很前,除了聯同律師會發表聲明,力指判決並非「建基於法理及法律以外因素」,其前任主席石永泰、譚允芝多番接受訪問,現任主席林定國更一星期內三度向傳媒解釋。不過,他們的理據很弱,反反覆覆都是別質疑法官、這不是政治審判,批評審判會損害香港司法獨立。對主審法官楊振權出席反佔中團體聖誕活動,同場有梁振英、袁國強、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等,林竟說:「呢個並非政治色彩,宣揚某啲講法嘅政治性活動。只是呢批人同佢相識,佢去參與呢個社交活動,係咪憑咁跳到佢喺呢單案上,判案時偏離法律原則同證據呢?
」他指法官也是市民,離開工作崗位後對政治議題很難沒個人感覺,「人嚟㗎嘛,唔係機器」,「完全逼佢哋斷六親、唔參加任何社交活動?唔係太合理」。強詞奪理!誰要法官斷六親了?
只不過要求他們避嫌,不要讓外界產生不好的觀感。台灣法官表明,他們是代替神的審判工作,要耐得住寂寞。要令人相信你公正無私,不僅要真正的公正,也要令公眾看見你的公正。香港社會一向對法官要求極高,法官們也很克制,李國能、退休法官王式英等人都曾表明,「法官的人生是很孤獨的」,往來對象僅限於家人、非常親密朋友及極少數律師,不可有太多和非必要的應酬。
但參加建制團體社交活動的法官,又多次重判社運人士、處理社運人士上訴時多番推翻原審法官判決,他的判詞更充滿政治性主觀用字,大家質疑其公正性也自然不過,何必拉低法官的標準去替他辯護?過去個多星期,《信報》前總編輯練乙錚、《明報》前總編輯劉進圖、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周兆雋、前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吳靄儀等,都先後就此提出質疑,包括: 一、律政司覆核的理據並不充份且偏頗。62歲退休的愛港力成員揮動國旗打傷反東北撥款集會的示威,被判自簽500元,守行為一年及罰款3,000元,跟被動傷人的三子判決有天淵之別,袁覆核了嗎?
二、判決援引的三個英國上訴庭個案,牽涉的暴力嚴重得多,當時在英國發生大範圍縱火、搶劫、襲擊警員、投擲汽油彈等,甚至向警察投擲如磚塊等物件,怎可跟重奪公民廣場案相提並論? 三、量刑過重。三子的暴力被嚴重誇大,甚至被法官偷換概念變成「嚴重暴力風險」,要他們為之後的佔領運動承擔責任。
若沒發生佔中,他們的責任及判刑就輕很多? 對這些,法律界精英們有質疑嗎?為甚麼他們今次如此緊張,又表現得如此不濟呢?
(節錄,全文將於明日蘋果論壇刊出) 本文來源: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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